(1)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货币事项进行国际磋商,旨在促进国际货币合作。
(2)实行以黄金—美元为基础的、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以黄金为基础,把美元作为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实行黄金—美元本位制。只有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经IMF批准才可以进行汇率调整(通常是平价变动大于10%时),所以叫做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
(3)取消对经常账户交易的外汇管制,但是对国际资本流动进行限制。国际资本流动投机色彩浓厚,给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带来了非常大的冲击,因此布雷顿森林体系允许对国际资本流动进行控制,各国均严格限制资金的国际流动。
(4)制定了稀缺货币条款。当一国国际收支持续盈余,并且该国货币在IMF的库存下降到其份额的75%以下时,IMF可将该国货币称为稀缺货币。IMF可按逆差国的需要实行限额分配,其他国家有权对稀缺货币采取临时性兑换限制,或限制进口该国的商品和劳务。这一条款的设置是希望国际金融顺差国能够主动承担国际收支调整的义务。